1、总则
1.0.1 为了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,统一地下防水工程质量的验收,保证工程质量,制定本规范。
1.0.2 本规范适用于地下建筑工程、市政隧道、防护工程、地下铁道等防水工程质量的验收。
1.0.3 地下防水工程中所采用的工程技术文件以及承包合同文件,对施工质量验收的要求不得低于本规范的规定。
1.0.4 本规范应与国家标准《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》 GB50300-2001配套使用。
1.0.5 地下防水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除应执行本规范外,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。
2. 术语
2.0.1 地下防水工程underground waterproofensineenng
指对工业与民用建筑地下工程、防护工程、隧道及地下铁道等建(构)筑物,进行防水设计、防水施工和维护管理等各项技术工作的工程实体。
2.0.2 防水等级 grade Of waterProof
根据地下工程的重要性和使用中对防水的要求,所确定结构允许渗漏水量的等级标准。
2.0.3 刚性防水层 rigid waterproof laygr
采用较高强度和无延伸能力的防水材料,如防水砂浆、防水混凝土所构成的防水层。
2.0.4 柔性防水层 flexible waterproof
采用具有一定柔韧性和较大延伸率的防水材料,如防水卷材、有机防水涂料构成的防水层。
2.0.5 初期支护 Primary linning
用矿山法进行暗挖法施工后,在岩体上喷射或浇筑防水混凝土所构成的******次衬砌。
2.0.6 盾构法隧道 shield tunnelling method
采用盾构掘进机进行开挖,钢筋混凝土管片作为衬砌支护的隧道暗挖施工法。
2.0.7 土工合成材料 geosynthetics
指工程建设中应用的土工织物、土工膜、土工复合材料、土工特种材料的总称。
3 基本规定
3.0.1 地下工程的防水等级分为4级,各级标准应符合表3.0.1的规定。
3.0.2 地下工程的防水设防要求,应按表3.0.2-1和表3.0. 2-2 选用。
3.0.3地下防水工程施工前,施工单位应进行图纸会审,掌握工程主体及细部构造的防水技术要求,并编制防水工程的施工方案。
表3.0.1地下工程防水等级标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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防水等级 |
标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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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级 |
不允许渗水,结构表面无湿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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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级 |
不允许漏水,结构表面可有少量湿渍 工业与民用建筑:湿渍总面积不大于总防水面积的1‰,单个湿渍面积不大于0.1m2,任意100 m2防水面积不超过1处 其他地下工程:湿渍总面积不大于总防水面积的6‰,总个湿渍面积不大于0.2 m2,任意100 m2,防水面积不超过4处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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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级 |
有少量漏水点,不得不 线流和漏泥砂 单个湿渍面积不大于0.3 m2,单个漏水点的漏水量不大于2.5L/d,任意100 m2防水面积不超过7处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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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级 |
有漏水点,不得有线流和漏泥砂 整个工程平均漏水量不大于2L/ m2·d,任意100 m2,防水面积的平均漏水量 不大于4 L/ m2·d |